2025年01月20日
第06版:社会与法·庭审内外 PDF版

温情调解解民忧 握手言和化干戈

案件成功调解。

□通讯员 李洋洋 文/图

本报讯 “真是太感谢代法官了,我们两个的矛盾一次就解决了。”“是啊,多亏了代法官给我普及法律知识,我以后一定不再冲动了。”原告高某和被告孙某感慨地说。近日,沈丘县人民法院付井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索要建房施工费用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通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握手言和。

2024年6月,被告孙某应邀为原告高某修建家中房屋,施工结束后,高某拖欠孙某施工费用4000余元。后孙某前往高某家中索要该款项时,双方因所修建房屋质量问题发生争执,孙某一气之下用砖块将高某砸伤,致使高某上颌骨骨折被送往医院治疗,花费近万元医疗费。事后,孙某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双方当事人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高某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付井人民法庭法官代志军认真查阅案卷,认为本案事实较为清楚,决定采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通过庭前沟通,双方当事人均认为是对方有错在先,都不愿让步。考虑到本案存在建房施工费用与赔偿侵权损失两个争议点,为一次性、实质性化解纠纷,避免“因案生案”,代志军从情、理、法角度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消除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并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对方难处。最终,原告、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孙某在扣除剩余施工费用后,赔偿原告高某医药费30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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