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程亚宇 智一凡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鹿邑县人民法院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活动,为学生们敲响“法治上课铃”。
2月18日,鹿邑县人民法院辛集人民法庭组织法官深入辖区学校,向学生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法律定义、主要类型,通过以案说法让学生们了解到校园欺凌的危害后果,并讲述了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应对措施,引导学生们远离校园欺凌、拒绝校园暴力,避免成为欺凌者或被欺凌者。活动中,法官还向学生们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读本,详细解答了学生们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
2月19日下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辉走进鹿邑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引用丰富的数据和生动的案例,对拒绝校园犯罪、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未成年人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教育引导学生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远离违法犯罪,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争做新时代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