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任富强 通讯员 姚金耀 季康
夜色如墨,警灯刺破迷雾。面对散落的车辆碎片、模糊不清的监控画面、受害者家属焦灼的目光,周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民警们深知:每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不仅关乎道路安全,更牵系着千万家庭的幸福。
“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周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始终将交通事故预防及交通肇事案件侦破工作视为重中之重,为应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门成立专班,精心制订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及亡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应急预案。在这一坚实保障下,民警们以现场为战场,在海量数据中抽丝剥茧——监控看不清,就逐帧进行视频比对;线索断了,就重新摸排。他们在4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的迷雾中接连执着追寻真相,只为给受害者一个交代,让正义永不缺席。
散落的车灯碎片
深夜的中心城区五一路东来尚城小区西门口,几块散落的汽车大灯碎片在路灯下泛着刺眼的光。这是2025年6月3日22时许发生的一起交通肇事事故留下的唯一清晰物证,也成了民警们拨开肇事者逃逸迷雾的关键物证。围绕着这几块汽车大灯碎片,民警们悄然展开一场争分夺秒的追击。
当晚,卢某毓驾驶白色越野车沿五一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时,因操作不当先撞击道路道牙,继而与正常行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二轮车上的3人(李某雨、耿某晨、李某慧)不同程度受伤。然而,卢某毓没有停车救助伤员,反而趁夜色驾车逃逸。
该支队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预案,成立专案组。该支队五大队民警王千奇带病请缨,率队展开侦查。面对线索匮乏的局面,专案组昼夜鏖战:白天走访群众、排查民用监控视频,夜间筛查上千张卡口照片和数十处监控视频,聚焦汽车大灯碎片特征进行海量比对。
经四天四夜连续攻坚,专案组于6月7日上午成功锁定肇事白色越野车。面对证据,卢某毓起初拒不认罪。专案组采取双线突破:一方面通过家属对卢某毓进行劝导施压,另一方面由该支队五大队教导员刘兵带队向卢某毓展示物证、开展释法说理。最终,卢某毓心理防线崩溃,对交通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几块深夜遗落的汽车大灯碎片,最终照亮了隐匿的真相。四昼夜的艰苦鏖战,彰显了周口交警“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坚定信念和攻坚克难、守护平安的过硬能力。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消失的电动三轮车
“群众利益无小事,再难也要追到底!” 面对毫无线索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交通肇事逃逸案,该支队五大队民警薛世举用行动践行着这句承诺。
2025年6月5日,朱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在中心城区光明路与腾飞路交叉口附近与正常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交通事故发生后,朱某某非但没有停车救助伤者,反而驾车逃离现场。由于肇事车辆没有任何登记信息,案件侦破面临巨大困难。
案发后,薛世举立即展开侦查。经查,案件唯一线索是监控视频拍下的模糊车辆影像。他循线追踪发现,肇事车辆驶入一处偏僻乡村路口后,消失在监控画面中。
面对陷入僵局的困境,薛世举没有放弃。他深知“群众利益无小事”,必须给伤者一个交代。功夫不负有心人。数日后,薛世举在走访中发现一辆停放在某小区门口的电动三轮车,其破损特征与监控视频中肇事车辆高度吻合。该电动三轮车属于装修工人所有,小区保安仅登记了装修业主的房间号。为避免打草惊蛇,薛世举巧妙迂回,首先联系该户业主,以了解装修情况为由,顺利获取了负责装修的公司信息。随后,薛世举迅速联系该装修公司负责人,通过核实车辆使用人并比对时间节点,最终精准锁定了交通肇事逃逸者朱某某的身份信息及住址。
薛世举带队抵达朱某某住处后,当场查获肇事车辆,并将朱某某控制。面对民警的询问,朱某某矢口否认交通肇事逃逸一事,辩称是行人撞了他的车,还故意高声喧哗,企图煽动群众围观、制造混乱,抗拒执法。薛世举沉着应对,最终将朱某某成功带至该支队五大队接受调查。
经调查认定,在此次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中,当事人朱某某存在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子撞人母“顶包”
“男子汉敢作敢当,为了逃避责任让母亲顶罪,你还配当儿子吗?”在询问室里,该支队五大队办案民警徐伟杰的严厉质问让刘某某深深低下头。面对铁一般的证据和民警的深刻教育,刘某某满脸羞愧,最终承认了自己交通肇事逃逸却让母亲“顶包”的荒唐行径。
时间回溯到2024年8月5日4时许,刘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在中心城区交通大道行驶时,不慎撞倒行人,酿成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面对惨烈的事故现场,刘某某非但没有报警求助,反而心存侥幸,弃车逃逸。
案发不久,一位中年妇女(即刘某某的母亲)主动来到事故现场,自称是肇事司机,并试图述说事故经过。但正是这种刻意的“主动”,让徐伟杰察觉到异常。
徐伟杰依法对这名中年妇女进行详细询问。询问过程中,该中年妇女闪烁其词,表现异常:眼神躲闪,不敢直视民警;回答问题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对事故细节的陈述模糊不清,前后矛盾重重。该中年妇女的这种反常表现与她“投案自首”的行为形成强烈反差。基于多年办案经验,徐伟杰敏锐意识到该案件可能存在隐情。
为查明该案件真相,徐伟杰与同事通过三方面展开调查:一是细致勘查现场痕迹物证;二是调阅大量监控视频还原事发经过;三是走访周边群众获取证人证言。通过缜密侦查,他们最终确定该中年妇女系为儿子刘某某“顶包”投案。
经查,刘某某驾驶车辆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因惧怕法律追究,不仅未履行救助、报警义务,反而心存侥幸,弃车逃逸,继而联系其母亲合谋“顶包”。
肇事逃逸案带破盗窃案
2025年6月12日,该支队五大队办公室里安静如常,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正等待民警处置。当车主高某如约来到这里,他并未察觉这次“约谈”实为警方设下的布控。这次精心安排的“约谈”,其深意远超数日前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本身。
时间回溯到2025年5月27日23时22分,该支队五大队薛世举警组接到紧急警情:中心城区交通大道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一辆正常行驶的车辆突遭车辆撞击,肇事车辆逃逸。薛世举警组立即赶赴现场展开勘查。面对现场遗留的有限线索,薛世举带领同事迎难而上,投入海量监控视频的排查工作。
经过连续作战,办案民警排查事故现场周边十余个监控点位及卡口信息,逐步锁定一辆可疑车辆的行踪轨迹。他们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登记车主高某系刑满释放人员,未登记有效联系方式。5月29日,在周口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安分局许湾派出所的协助下,他们最终确认高某就是事发当晚的肇事驾驶员。
就在事故处理程序推进过程中,案情出现转折——许湾派出所发来紧急协查通报,称高某极可能涉嫌辖区多起大蒜盗窃案。为不打草惊蛇,6月12日,办案民警以完善交通肇事案手续为由,通知高某前来配合。当高某踏入该支队五大队,迎接他的并非事故处理民警,而是由该支队五大队与许湾派出所组成的联合抓捕组。高某就此落网。
目前,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