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4日
第07版:社会与法·检察之窗 PDF版

公益诉讼让宠物诊所不再“任性”排污

□通讯员 宋伊一

“宠物诊所产生的污水直接排进附近下水道,气味刺鼻,细菌会不会传染给我们?”今年4月9日,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时,接到一小区居民的投诉。很快,多个小区的居民也反映了类似问题——他们小区附近均开设有宠物诊疗机构,刺鼻的异味和浑浊的污水,让居民忧心忡忡。

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宠物诊疗机构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水,可能威胁公共卫生安全。

线索:小区旁的“隐形污染”

4月23日,鹿邑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鹿邑县农业农村局启动专项排查行动。工作人员实地走访了5家主要从事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等业务的宠物诊疗机构,发现其中3家的诊疗区水池排水管道直接连通市政污水管网,且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设备。

“这些宠物诊疗机构排放的污水含有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卵,甚至可能携带动物传染病病原体。这些污水若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极易污染水体和土壤。”检察官指出,宠物诊疗机构排放污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宠物诊疗机构均位于小区附近,若长期违规排放污水,极有可能造成动物传染病病原体扩散,增加社区传染病发生的风险,威胁居民健康,破坏生态环境。

破题:谁该为污染负责

“宠物诊疗机构违规排放的污水属于医疗污水,必须做严格消毒处理!”检察官强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负有对宠物诊疗机构的监管职责,宠物诊疗机构有义务确保排放的污水经无害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然而,鹿邑县农业农村局此前并未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导致此类违规排放污水的问题长期存在,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

5月7日,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向鹿邑县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尽快督促全县宠物诊疗机构安装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鹿邑县农业农村局表示,他们将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成效:从“治已病”到“防未病”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鹿邑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整改。6月2日,该局回复称,全县宠物诊疗机构均已安装污水处理设施,他们承诺将加强日常监管。

6月30日,检察官对该县宠物诊疗机构违规排放污水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经检查,涉案宠物诊疗机构的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正常,此前刺鼻的气味已经消失,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鹿邑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推动源头治理,破解了宠物诊疗机构违规排放污水监管难题,筑牢了公共卫生安全防线,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检察为民的初心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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