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何晴 韦伟 侯俊豫
本报讯 近日,淮阳区大连乡一位村民向《周道帮办·直通12345热线》栏目反映称,家中两个儿子只有一处宅基地,目前大儿子已结婚,小儿子即将成婚,一户一宅的规定不符合当下现状,这类情况该怎么办?接到诉求后,记者联系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详细解读了《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该工作人员称,这位村民反映的情况,符合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居住、现有宅基地无法满足分户居住需求的,村民可以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
7月10日,接到记者反馈后,淮阳区大连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查。核查情况为:该村民长子目前有一处宅基地,次子于2022年申报宅基地建房,乡村两级均完善手续进行上报,第三方进行了现场测绘。目前,乡政府工作人员正积极对接上级职能部门,争取尽早批复,同时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取得反映人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