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吕南
本报讯 “法官您好,我现在就把欠王某的钱还上,请求法院给我解除‘失信限高’。”近日,在郸城县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李某给执行干警打来电话,并随即履行了还款义务。
此前,王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李某诉至郸城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偿还王某借款6000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迟迟未履行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多次联系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其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财产调查,未发现李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直到李某无法购买回国机票时,才意识到欠债不还当“老赖”的后果。于是,李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李某解除了“失信限高”。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