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苑磊 文/图
本报讯 近日,鹿邑县公安局穆店派出所民警成功调解了一起两名施工工人因口角引发肢体冲突的矛盾纠纷,促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避免了事态进一步升级。
10月7日上午,穆店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其是一名建筑工人,因口角与一名工友发生肢体冲突。接到报警后,指导员丁常伟立即带领民辅警赶赴现场处置。
经了解,报警人黎某常年跟随包工头张某做散工,负责装卸砖块。事发当日清晨,张某带着黎某及两名临时招募的工人为一户人家盖房子。
在建房过程中,黎某驾驶一辆农用三轮车倒车时,因建房场地砖块摆放杂乱,便对临时招募的工人薛某喊道:“你先捡一下砖头,我好倒车。”薛某当时未予理睬。
黎某卸完砖后,下车径直走到薛某面前说:“你刚才是不是瞪我了?”薛某反驳道:“你叫我捡砖头我没有捡,我怎么瞪你了?”黎某坚持说:“你就是瞪我了!”双方从争吵很快演变为推搡,继而扭打在一起,黎某被推倒在砖堆上,遭到薛某殴打。两人被其他工友拉开后,薛某离开现场。
了解情况后,民辅警立即安抚伤者黎某,并开展固定证据工作。民警李洋第一时间查看黎某伤势,拍照固定伤情,询问他是否需要送医治疗;其他民辅警则开展走访工作,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寻找薛某去向。
经询问包工头张某和走访附近群众,民辅警很快掌握了薛某的身份信息。当日14时许,薛某在包工头张某的陪同下,主动到穆店派出所投案。
“大家都是出来务工养家的,萍水相逢,没有深仇大恨。我们坐下来好好谈谈,商量一下怎么解决这件事,好不好?”了解事情前因后果后,办案民警组织黎某、薛某进行调解。
当日20时许,在民警耐心劝导下,黎某、薛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薛某赔偿黎某医疗费、误工费;双方承诺不再追究对方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