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丁畅
本报讯 近日,沈丘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诈骗系列案件。被告人马某某、闪某某等8人以组织外籍女子偷渡入境,假借相亲名义骗取中国男子高额费用为手段,实施相关犯罪,被法院依法严惩。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同时被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据介绍,2024年1月至5月,被告人马某某、闪某某、索某某、李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组织多名外籍女子非法进入我国境内。
该犯罪团伙通过虚构、隐瞒外籍女子的真实身份与婚姻状况,将其介绍给中国男子,并借此收取高达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的“介绍费”“彩礼钱”。然而,所谓的“新婚生活”仅是昙花一现,这些外籍女子在与受害人短暂共同生活后,便伺机逃离,致使受害人陷入人财两空的境地。
在短短数月内,该团伙共计对15户中国家庭实施了诈骗,造成受害人经济损失高达人民币200余万元,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某、闪某某、索某某、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马某某、索某某、吕某某、李某、闪某某、丁某某、水某某、文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犯罪情节、涉案金额以及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罚当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