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4日
第06版:社会与法·庭审内外 PDF版

践行“如我在诉”理念 质效并举化解纠纷

□通讯员 刘士豪

本报讯 11月18日,太康县人民法院老冢人民法庭积极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成功利用线上方式灵活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据悉,2022年2月,被告李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向原告马某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2022年8月1日为还款期限,李某在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并未如期还款,马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李某诉至太康县人民法院。

太康县人民法院老冢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及时联系李某,但多次拨打李某电话均无法接通。面对联系不畅的难题,书记员选择发送短信的方式尝试沟通,这一方式取得了成效,李某在晚间下班后主动回电。承办法官在了解到李某远在杭州打工,工作时间为早7时至晚20时,且上班期间不允许携带手机的实际困难后,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尽快化解矛盾,承办法官随即组建微信群,利用李某晚上下班及中午吃饭休息的碎片化时间,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反复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耐心沟通,双方当事人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是太康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的一个生动缩影,太康县人民法院将继续采取灵活便民的诉讼措施,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体验到司法的温度与效率。

2025-11-24 2 2 周口晚报 content_286111.html 1 践行“如我在诉”理念 质效并举化解纠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