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高丰 文/图
本报讯 近日,一起因恋爱关系终止而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在项城市人民法院丁集人民法庭庭长邓园园的耐心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
据悉,原告王某与被告田某曾是恋人。相处期间,王某为表达爱意,赠与田某一条足金手链作为定情信物。好景不长,双方因性格不合及交往琐事产生诸多矛盾,最终感情破裂,结束恋情。
分手后,王某认为手链是基于结婚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如今恋爱关系终止,赠与条件未能达成,于是要求田某返还该手链。但田某以“赠与财物已完成交付,不应返还”为由拒绝。双方协商无果,王某遂将田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田某返还足金手链。
案件受理后,邓园园考虑到案件涉及恋爱关系,掺杂着情感因素,简单判决可能会加深双方的矛盾,不利于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为妥善处理此事,她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力求找到双方均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调解过程中,邓园园首先安抚双方情绪,结合法律中关于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向双方阐释附条件赠与的法律内涵,明确指出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的贵重财物赠与,在恋爱关系终止且未达成结婚目的时,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同时,她从情理角度出发,劝说双方珍惜过往情谊,秉持公平合理原则妥善处理纠纷,避免因财物之争伤了往日和气。
经过邓园园的耐心疏导和法律释明,田某逐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同意返还足金手链。王某考虑到昔日的恋情,表示愿意放弃其他无关诉求,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调解协议签订后,田某当场将足金手链返还给王某,案件得以当庭履行完毕。一场因恋爱纠纷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就此圆满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