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2日
第05版:社会与法· 综合 PDF版

法律刺破 “婚礼” 伪装 (检察故事)

□通讯员 陈怡

本报讯 一场农村风俗婚礼,一个刚满14周岁的年轻母亲,一纸强制报告,揭开了一桩隐藏在“婚姻”外衣下的侵害案。当传统习俗与法律底线碰撞,所谓的“双方同意”能否为侵害幼女的行为开脱?

虚拟陷阱:线上相识开启罪恶开端

20岁的小张与不满14周岁的小王在一款手机聊天软件上“相遇”。虚拟世界的交流很快拉近了两人的距离,他们迅速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小张从一开始就清楚小王的真实年龄——一个尚未达到法定性同意年龄的幼女。

然而,明知这一关键事实的小张,并未满足于线上交往。他选择与小王线下见面、同居,并在不久后致其怀孕。此时的小王,身体和心理都远未成熟到能够承担怀孕生育的重担。

习俗遮羞:“婚礼”掩盖下的犯罪行径

小王怀孕后,小张和小王将情况告知了双方家长。令人痛心的是,双方家长并未意识到这一行为已涉及严重犯罪,反而“同意”了这段关系。随后,两人举行了定亲、迎娶等结婚仪式。

这场看似“明媒正娶”的仪式,给侵害行为披上了“合法婚姻”的外衣。在周围部分人眼中,这或许只是一桩不太寻常的“早婚”,却忽视了核心问题:无论是否举行仪式,无论家长是否同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在我国法律中均构成强奸罪。

制度亮剑:强制报告揭开案件真相

今年5月,刚满14周岁不久的小王在医院剖腹产下一名男婴。由于小王属于幼女怀孕,接诊医院严格执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立即向辖区公安机关报案。

正是这一制度性干预,让这起隐藏在“婚姻”表象下的案件得以浮出水面。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敏感和法律意识,履行了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

法律严惩:“婚内”强奸难逃罪责

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商水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小张明知小王系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并致其怀孕,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强奸罪。

“双方家长同意”“举行结婚仪式”等情节,均不能改变行为的犯罪性质。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惩侵害幼女犯罪,商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张以强奸罪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幼女保护不容例外

“我国刑法对幼女实行特殊保护,只要明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论处。这是法律划定的不可逾越的红线。”承办检察官指出,一些农村地区存在的“早婚”习俗,绝不能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挡箭牌”。家长同意、风俗性结婚仪式等,在法律面前都不是免责理由。相反,监护人本应履行保护职责,却“同意”侵害行为,同样值得深思。

这起案件的依法办理再次昭示,无论披上怎样的外衣,侵害幼女的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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