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时梦圆
本报讯 “他是我们唯一的孙子,是儿子留在世上的念想,我们就想多看看孩子,让他知道还有爷爷奶奶疼他。”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试量法庭侯俊涛法官在审理一起隔代探望纠纷时,原告老刘夫妻向法官诉说对孙子的思念之情。
2019年7月,王某(女)与刘某(男)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儿子小刘。2024年12月,刘某不幸离世,老刘夫妻痛失独子,将对儿子的思念寄托于孙子小刘身上。因老刘夫妻多次提出探望孙子小刘均被王某拒绝,无奈之下,他们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探望孙子小刘,并要求王某不得阻挠。
受理案件后,侯俊涛法官深知这起隔代探望纠纷事关失独老人的情感慰藉、年轻母亲的育儿顾虑以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一关键。侯俊涛法官坚持家事纠纷“情理法相融、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多次与双方进行深度沟通,向王某释法明理:法律虽未明确赋予祖父母探望权,但孩子父亲离世后,祖父母探望既是情感寄托,也可以给孩子多一份关爱,这符合家庭伦理和社会常情。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自2026年1月起,老刘夫妻在王某的陪同下每月探望小刘一次,每次两个小时;同时约定,老刘夫妻探望时应提前一天告知王某,王某予以配合。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老刘夫妻眼眶泛红,连连向法官致谢:“谢谢法官,谢谢您。”
一份温情调解,守护三代亲情,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鹿邑法院将不断夯实基层法治根基,以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以司法力量守护万家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