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翟小丹
本报讯 2月23日,鹿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群众通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提供的举报线索,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成功查获一辆豫P牌照的“百吨王”严重超载货车。这是《河南省“百吨王”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以来,鹿邑县首例经群众举报查实的“百吨王”违法行为。
自全省启动“百吨王”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举报奖励机制以来,鹿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迅速部署落实,组建“百吨王”专项整治执法中队,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同时,该大队深入货源企业、沿线乡镇,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设置户外广告牌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百吨王”的危害、举报渠道及奖励标准,有效提升了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2月23日2时30分,值班人员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核实线索,联合公安交警部门赶赴现场布控。6时30分,涉案车辆经太清超限检测站称重检测,车货总重达126吨,确属典型的“百吨王”严重超载货车。目前,该车已被依法暂扣,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此次行动从接报到查扣仅用4小时,充分体现了执法队伍快速反应、规范处置的能力,也彰显了社会监督与执法力量协同共治的实效。鹿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强化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勤联动,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优化处置流程,确保群众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力保障辖区公路桥梁安全和群众出行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