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谢靖/文 万晓康/图
本报讯 为切实筑牢水域生态保护法治屏障,增强群众禁渔守法意识,近日,扶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贾鲁河沿岸,开展禁渔期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在河岸步道设立宣传点,向过往群众、垂钓爱好者及沿岸居民发放禁渔期普法宣传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2026年禁渔期相关规定,明确全县所有河流、滩涂、沟渠等天然水域,除休闲性垂钓外,禁止一切捕捞行为。
此外,针对群众普遍存在的法律误区,检察干警结合近年来办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典型案例,逐一澄清了“自家门口水域可随意捕捞”“捕少量鱼不算犯罪”“捕捞自食不算违法”等认识误区,并向群众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相关要求,帮助群众清醒认识到:在禁渔期使用电鱼、毒鱼、炸鱼或地笼网、可视锚鱼器等禁用工具或方法捕捞,无论渔获多少,都将触碰法律红线——不仅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还需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并公开赔礼道歉。
“人人知晓禁渔规定,才能人人参与生态保护。”不少群众表示,通过这次普法,他们认识到非法捕捞的严重后果,今后会主动提醒身边人,共同守护贾鲁河的生态美景。
扶沟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生态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建设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丽扶沟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