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姬慧洋 通讯员 王晨西
12月11日,程某辉在太康县人民法院拿到了被拖欠了两年之久的工资,拿着4600元钱,他拉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据了解,2016年5月程某辉在王某平承包的建筑工地上打工被欠工资4600元,经多次催要,王某平借故一直未能支付。程某辉无奈将王某平诉至太康法院,该院判决王某平5日内给付程某辉工资款4600元。因王某平未主动履行,程某辉向太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2月7日,太康县法院执行法官王西良接受案件后,立即与被执行人王某平电话联系,向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在法官的劝说下,王某平最终同意履行判决,并将执行款汇入太康法院执行账户,这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