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姬慧洋 通讯员 杜鑫
本报讯 近日,沈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王法官,通过网络查控迅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只用了3天时间。
2019年4月,沈丘县人民法院对刘某诉孙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孙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刘某铝合金款27400元。判决生效后,由于孙某未及时履行,刘某向沈丘县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5月18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分到王法官手里后,王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孙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发现孙某名下3个银行账户均有数额不等的存款,多的3000多元,少的100多元,王法官遂依法对3个账户进行了网上冻结。随后,王法官与孙某取得联系,向其告知刘某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情况,并通知其到法院领取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孙某满口答应,但却未按照通知于当天下午准时到法院。
5月19日,孙某在电话中告诉王法官:“法官,我的账户被冻结了,客户等着打钱呢,赶紧给我解冻吧,我明天就把钱送过去!”5月20日,孙某和刘某一同来到沈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将执行款交给刘某,该案顺利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