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2019-07-10 10:27

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张洪涛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体育局获悉,日前,市教育体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强化招生宣传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该《意见》的出台旨在规范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坚决制止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等行为,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该《意见》指出,要认真执行分配生录取政策。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分配生制度,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向薄弱初中(含民办初中)倾斜,分配到每所初中。要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完善落实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严禁违规跨县(市、区)招生。市教体局将加强对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报省教育厅建议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该《意见》指出,各县(市、区)教体局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确保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和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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