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成效显著

来源:周口日报 2019-12-05 09:20

本报讯 (记者 王凯) 近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今年我市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已有2026名残疾儿童得到救助,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大大减轻了残疾儿童家长的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受到了残疾儿童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是省、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按照国务院残疾儿童的康复条例和河南省残疾儿童实施办法、市残疾儿童实施细则,主要为7周岁以内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以及辅助器具适配、手术等服务。6岁的硕硕(化名)来自淮阳,已经在周口市儿童医院进行了6个月的康复治疗。“每年都有补助,今年的补助标准又提高了几千元,这样的政策对我们来说太及时了。”硕硕的母亲告诉记者,现在她的经济负担小了很多,而且她的孩子经过综合康复治疗,各方面的协调能力已经有很大改善。

市儿童医院康复科副主任医师李华介绍,这样的政策对患者的家庭支持力度非常大,按照现在的补偿标准,每一名接受治疗的儿童患者训练够10个月可以得到16000元的补助,若是下一年仍然有救助需求且符合救助条件可以继续申请救助,这大大缓解了患者的家庭负担。

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政策规定,监护人需持残疾儿童户口本或身份证、残疾儿童二寸照片两张、监护人身份证、诊断评估证明等向当地县残联申请填写申请表。补贴标准为:手术,通过多重医疗保险政策按规定报销后,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2000元(含人工耳蜗术后调机费),对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7200元(针对住院期间费用);辅助器具适配,助听器平均补助标准为4800元/人(2台全数字助听器,含适配服务费),假肢、矫形器平均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盲杖等平均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16000元/人/年。

残疾人应享受的优惠政策

第三项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条件和流程

(一)申请条件

1.持有各县(市、区)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具有我市户籍的下肢残疾人;

2.持有购买机动轮椅车的相关凭证(购车发票);

3.所持机动轮椅车应符合国家标准(GBl2995—2006);

4.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5.拥有电动车、汽车、三轮农用车的不得申请。

(二)所需材料

申请补贴的残疾人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县(市、区)残联核发的本人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购买机动轮椅车的原始发票(或村委会提供的购车发票证明遗失的);(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本人农村信用社账号;(5)填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审批登记表。

(三)申请时间

每年1月至6月,残疾人开着本人的机动轮椅车到当地县(市、区)残联维权部登记申请。

(四)补贴金额

一年260元(当年申请,次年享受)。

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和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两项工作可咨询各县(市、区)残联维权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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