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再跑腿报销 周口市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费用可以“直免”了!

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2020-01-19 15:22

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黄佳 通讯员 刘红建 文/图 

1月19日,记者从周口市中心血站获悉,在我省无偿献血者本人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指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临床用血费用出院时在医疗机构即可报销。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在我市中心城区十多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试点展开, 2020年2月1日将在全市医疗机构内全面实行。

近日,市民石女士在周口市中心医院出院结算时,当场减免用血费用2120元;市民孙先生陪同父亲在该院出院结算时,因完全符合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用血标准,也当场减免了用血费用。“在医院一楼大厅就把用血费用报销了,这比以前节省很多时间和程序。”孙先生高兴地说,这是国家的好政策,极大地方便了患者,他以后还要献血。

据了解,以往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在医院接受输血服务后,均是出院时先支付输血费用,再携带相关材料到周口市中心血站进行报销。

周口市中心血站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省卫健委《河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卫健委的部署安排,从2020年2月1日起,周口市将正式实施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临床用血费用在出院时直免,提高无偿献血者的获得感和荣誉感,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无偿献血者的良好氛围。

无偿献血临床用血“直免” 对象及范围有那些?都需要什么材料?记者帮你打听清楚了——

减免对象及范围: 

无偿献血临床用血报销对象:在我省无偿献血者本人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指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无偿献血者献血之后用血的,即可报销本人及家庭成员临床用血费用。 

所需材料: 

(一)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就诊医疗机构报销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 

1.献血证(电子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 

(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在就诊医疗机构减免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 

1.献血证(电子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 

3.与献血者关系的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证明、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及所在单位证明中任何一种即可);

4.确实无法提供与献血者关系证明的,需提交《河南省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承诺书》。 

上述报销材料,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可选择在网上上传或在结算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在血站或网上报销临床用血费用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河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减免登记表》和就诊医疗机构结算发票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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