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这个县发布各类餐饮经营单位全面恢复营业的补充通知

来源:周口晚报微信 2020-03-27 14:03

关于全县各类餐饮经营单位

全面恢复营业的补充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各类餐饮经营单位恢复营业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疫情防控督导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加强餐饮服务人员健康管理。各类餐饮经营单位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员工上岗前要持有当地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并归档保存。配备足量的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员工全程佩戴口罩。要明确专人负责每天对员工进行二次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3摄氏度,要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2.加强顾客宣传管理。各类餐饮经营单位要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画,提示顾客及时洗手、及时消毒。要配备测温仪,对所有进入本店的顾客实施体温检测,顾客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发现超过37.3摄氏度的顾客,要严格登记相关信息并建议顾客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3.加强餐饮店内卫生管理。各餐饮经营单位要保持就餐场所内部环境卫生整洁,做好餐余垃圾处理,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要严格规范执行餐具、饮具、炊具和食品容器清洗消毒力度,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使用一次性餐具。免费为顾客配备消毒液。

鹿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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