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起 我市实现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2020-06-18 14:15

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姬慧洋

本报讯 6月1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6月20日起,我市将全面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纸质凭证的车辆不需再进行粘贴。

什么是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了解到,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是指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 和“交管 12123”APP,下面简称12123平台和APP)核发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企业行业提供电子证照服务,简化申领流程,方便群众驾车出行。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如何申领?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 12123 平台和 APP 申领、查看和使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说,6年内免检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或因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车辆,均可直接通过 12123 平台和 APP 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如需领取纸质凭证的,可以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

遇有民警路面检查时,如何使用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据了解,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 3 种出示方式。在线出示时,可以直接登录 “交管 12123”手机APP,实时在线查询、出示本人名下或本人已备案机动车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离线出示时,可以提前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或 " 交管 12123" 手机 APP,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打印出示时,可以将网上下载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打印为纸质凭证,使用时可出示打印的纸质凭证。

“遇民警路检路查,驾驶人可以主动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扫描电子凭证二维码,核查电子凭证有效性和机动车状态。”该负责人说,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机动车未放置(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

“除了方便快捷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采用专用的加密二维码,具备统一性、唯一性、安全性的特点,市民可放心使用。”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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