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通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

来源:周口晚报 2025-12-22 10:20

□记者 田亚楠

本报讯 近日,市教育体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的通知》(简称《通知》),从教学、作息、作业、考试等关键环节制定刚性要求,全方位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

在教学行为规范上,《通知》明确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严禁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课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设置2个各30分钟的大课间,确保学生每日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高中阶段每周安排2节体育课,每日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充分保障学生体育锻炼需求。

作息时间管理方面,《通知》细化了不同学段的时间要求。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时20分,原则上不得要求走读生7时40分之前到校,寄宿生21时20分前就寝;初中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时,原则上不得要求走读生7时30分之前到校、离校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时30分,寄宿生22时前就寝;高中生起床时间原则上不早于6时30分,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时,晚自习不晚于22时结束,23时前熄灯并预留半小时自由活动时间。《通知》同时明确,小学生每日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每餐用餐时间不少于30分钟。此外,全面落实“双休”政策,严禁学校占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补课,杜绝各类变相补课行为。

作业与考试管理也有明确举措。作业实行统筹公示制度,小学一年级、二年级无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日书面作业时长不超60分钟,初中不超90分钟,鼓励学校设置“无作业日”,杜绝机械重复和惩罚性作业。考试方面,小学一年级、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每学期仅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可适当增加一次期中考试,严禁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跨校际考试。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不得与升学挂钩,不得作为分班、排座位的依据。

为保障政策落地,《通知》强化监督问责,要求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各学校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市教育体育局将开展专项督查和暗访,对落实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推动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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