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塑造城市良好形象,市文明委下发了《关于开展“交通日”“志愿日”“清洁日”活动的实施意见》(周文明20084号),把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的周五定为“清洁日”,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的周六定为“交通日”和“志愿日”。9月26日是9月份最后一个星期的周五,也是“十一”国庆节前夕的“清洁日”。为组织好此次“清洁日”活动,掀起活动热潮,市文明办专门下发了书面通知,对“清洁日”活动的内容和任务提出明确要求。为抓好工作落实,市文明办组织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公安局、团市委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5个督察组,每组由1名处级干部带队,深入市区各路段,对市直各责任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市主要新闻媒体记者也深入一线进行现场采访和专题报道。
督察中发现,大部分单位领导对此次市中心城区“清洁日”活动重视,参与积极性高,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宣传效果。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市政协主席穆仁先,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石克生,市政协副主席张晓林等市领导亲自带队,靠前指挥,不仅组织本机关人员准时到责任路段开展“清洁日”活动,而且对“清洁日”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和指导性意见。二是活动内容丰富。如市公路局、市检察院、市农科院、市水利建筑工程局、市残联等单位主要领导带队,参与人员多,工具齐全,不仅清扫责任路段卫生,而且对周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效果很好。三是宣传效果好。如市国资委、市疾控中心、市劳动技校等单位制作活动旗帜,强化宣传,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四是志愿者积极性高。周口卫校、周口联营电脑学校等单位组织了大批志愿者在市区主要交通路段开展交通协管、清洗护栏等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参与积极性高,活动效果好。此次“清洁日”活动领导重视、组织效果较好的单位还有: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纪检会、市政府办公室、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团市委、周口平原宾馆、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铁路局、市人行、市交通规费征稽处、市通信传输局、市国税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社科联、市人防办、市卫生监督处、市城市信用社、市编办、市农综办、市党史办、中石油周口分公司、市畜牧局、市警校、市劳动技校、市地方志办公室、市房管局。
督察中也发现,此次“清洁日”活动开展不平衡,部分单位领导不够重视,组织措施不得力,参与人员少,任务不清楚,工作时间短,存在应付思想,甚至有个别单位接到通知后未组织人员上街参与活动。督察中未发现上街开展活动的单位有:市粮食局、市物资流通中心、周口武警支队、市交通局、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市气象局、市侨联、市新华书店、市中行、市交通技校、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烟草局、市安监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药监局、市人寿保险公司、市工行、中石化周口分公司、市体育局、市体校、电信周口分公司、市财险公司、市电台、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市场发展中心、市建行、市农发行、市农行、周口水校、周口联通公司、市地税局、市民政局、市运输集团总公司、市民族宗教局、市农机局、市文化局。
希望市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参与“清洁日”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直各级文明单位要发挥表率作用,凡不按要求参与活动的单位每次扣5分,在文明单位年度复查成绩中扣除。
周口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