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西华县烟草局针对单位机动车辆多、使用频率高、管理难度大等因素,出台了《西华县烟草局关于车辆安全管理的补充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强化了安全管理措施。
《补充规定》明确要求:非在岗司机(包括所队长及持驾驶证人员)不得驾驶县烟草局公务用车,所队车辆由专卖办调配,任何科室不得使用,紧急情况报一把手批准,否则,一次罚专卖办科室人员5分。节假日期间,基层车辆必须进院封存,紧急情况必须有审批单方可出车,否则扣所队5分;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辖区;机关科室不得调用,过路费由财务科把关,不得报销,否则扣财务科5分。节假日过后上班,由保卫科调监控录像,车辆动向报纪检组长,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如不落实扣保卫科5分。凡不按程序出车的,一律按公车私用,按《督察细则》处理。在机关车辆管理上,节假日一律封存,严格审批制度,否则扣办公室5分。
该局还组织驾驶人员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让他们了解安全知识,牢记安全规范,掌握事故规律,学习预防方法,提高预防能力,培养良好作风,自觉做到不开“英雄车”、“霸王车”,真正从思想上系好“安全带”,绷紧“安全弦”。如发生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追究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以此来促进车辆管理水平的提高。
(朱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