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本公司,已成立清算组依法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算,请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罡
联系电话:15993286595
河南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