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改革发展如今处于什么样的历史方位?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决定》指出,中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必须把握农村改革这个重点,必须加强农业发展这个基础,必须抓住农村稳定这个大局,在统筹城乡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活力。这一战略定位来源于“三个没有”的认识——“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稳定就没有全国繁荣稳定,没有农民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全面小康。”
《决定》立足于“三个没有”的清醒认识,作出了农村改革发展“三个进入”的重要判断,即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成杰说:“《决定》中‘三个没有’和‘三个进入’的概括,体现了中央对农村改革发展所处阶段性特征的准确把握,在认识上有新突破,在理论上有新发展。”
正是基于这一重要判断,《决定》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概括起来就是“三个作为”,即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
尹成杰说,《决定》提出的指导思想,完整阐述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以什么为指导、围绕什么任务、沿着什么方向、按照什么要求、达到什么目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特别是其中提出的“三个作为”是今后指导‘三农’工作总体思路的一个新概括新论述。对此,在过去的文献中都曾有过论述。这次把三者有机联系在一起,并上升到“战略任务”“基本方向”“根本要求”的高度,构成一个完整的表述,还是第一次。
农村改革的历史方位:
“三个进入”和“三个作为”
——权威人士解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决定》既着眼于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又着眼于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既着眼于调整生产关系,又着眼于完善上层建筑。具体强调了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六项改革”。其中首当其冲的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农村改革已走过30年,农村经营体制如何稳定完善?对此,全社会普遍关注,农村干群高度关切。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说,《决定》既强调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又顺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与时俱进地提出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在充分强调“毫不动摇”的基础上,鲜明提出了“一个长久不变”“两个转变”。
“毫不动摇”,就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十分清醒,决不能有任何含糊。因为粮食是百姓温饱之源、物价平稳之基、经济发展之要、社会稳定之本,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粮食生产。
“一个长久不变”,就是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是《决定》的一大亮点。由过去的承包期30年不变,到今天的“永久不变”,政策指向十分明确,即强调承包地对农民的财产权、物权属性,给农民吃长效“定心丸”。
“两个转变”,就是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这是对今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作出的一个方向性概括,也是一个新的重大政策表述。
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一个长久不变”与“两个转变”
新的量化目标:
到2020年农民人均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
《决定》提出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这是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中一个新的量化指标。
尹成杰说,实现这一目标,按不变价计算,今后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要达到近6%。从近些年来看,这个平均增速是积极稳妥的,实现这个目标也能鼓舞人心。当然,这是一个预期性、指导性指标,我们力争在实践中能够超过这个指标。
《决定》对改善农村民生作出重大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着眼于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快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缩小城乡差别的一个重要任务。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谢扬说,在农村教育上,《决定》首次提出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广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这是继免费义务教育政策之后又一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
围绕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决定》提出了5个必须遵循的重大原则。其中首条就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另一个重大原则是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这些重大原则,既是农村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更是对新时期农村工作改革方向的深刻把握,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中必须切实遵循。
改革农村土地制度:
建立“两个市场”,保障“两个权益”
“三个最”的描述:
突出加速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紧迫性
着眼我国基本国情,从最大限度保护耕地资源和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出发,《决定》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完善的制度安排。概括起来,突出的亮点是建立“两个市场”和保障“两个权益”,同时提出实行“两个最严格制度”。
“两个最严格制度”,就是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两个市场”,就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农业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认为,在农村土地制度上,中央明确提出建立“两个市场”,发出了重要改革信息。“中国农村发展的确面临着一些绕不开的问题,小农经营的局限性日益凸现。”现有的经营模式决定了农产品市场风险较大,食品安全监控相对困难,不利于动植物疫病防治,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现代农业发展。若不进行新的改革将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改革的焦点之一就是通过土地流转等政策手段适度“整合”被承包到户的土地,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两个权益”,就是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和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这一方面表明承包地、宅基地等农民的财产权将得到更好保护;另一方面说明农村土地、宅基地的市场要素属性也将被激活。
宋洪远表示,“两个市场”的建立将严格在政策指导下不断完善。如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方面,《决定》鲜明提出了“三个不得”,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这体现中央在农村土地改革上持极为审慎的态度。
《决定》用“三个最”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要性和紧迫性作出精辟概括:“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
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马晓河说,这警示我们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毫不松懈地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着力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
我国农村正在发生新的变革,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也面对不少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突出。
尹成杰说,《决定》的最大亮点之一是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制度。我国城乡差距仍在持续拉大,目前已超过3.31,统筹城乡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决定》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上作出的一系列新部署,亮点很多。一方面,强调推进户籍改革,首次明确提出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方面,逐步实现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尽快制定和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等。另一方面,强调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明确提出推进“省直管县”的体制改革,依法赋予经济实力强的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形成“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
马晓河说,《决定》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立足“放活”,突出城乡一体化制度建设,力促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融合,其意义十分深远。可以预见,随着《决定》中一系列战略部署落到实处,我国城乡差距持续扩大的矛盾将会逐步得到扭转,城乡一体化的美好前景一定可以实现。(据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
为什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
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为议题
我国发展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许多重大问题亟待研究解决。党中央从我国改革发展全局出发,决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研究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主要有以下3点考虑。
第一,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全国改革发展,必须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我国改革率先从农村取得突破,由农村扩展到城市,从经济领域扩展到其他领域,以势不可挡之势推向全国。从全局角度和战略高度看,继续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必须在农村改革发展上取得新突破,通过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进一步积累改革经验、拓展改革领域、完善改革措施,带动全面改革,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应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经过30年改革发展,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我国农村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经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既蕴涵难得的机遇,又带来严峻的挑战。同时,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涌现,农村改革发展又到了新的关键阶段。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研究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有利于动员全党增强忧患意识,抓住发展机遇,把握发展规律,破解发展难题,加快农业农村发展。
第三,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必须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也在农村。正是出于这样的战略考虑,党的十七大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出发,对“三农”工作作出了重大部署,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研究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对做好“三农”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有利于进一步统一全党全社会思想认识,把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落到实处,凝聚力量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
农村改革发展的4个时间表
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记者 于文静)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今后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其中,在加快农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的4个时间表,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精神。
——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其中,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为各界所广泛关注。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从134元增加到4140元,翻了将近5番。要实现新的目标,将使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在12年内达到约8300元,农民的生活状况也将随之有较大的改善。
——着眼于创新体制机制,《决定》提出将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2012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乡镇机构事关农村发展大局。现在我国有62万个行政村、3万多个乡镇,改革的目的很明确,一是乡镇提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费用由公共财政承担;二是真正让农民实现基层自治。可以预见,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将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和社区公共服务。
——着眼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决定》提出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2010年底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确保“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乡镇通油(水泥)路,进而普遍实现行政村通油(水泥)路的目标。这将大大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现代农业和农村进一步发展奠定重要物质基础。
——着眼于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决定》提出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提高人员素质。其中,力争3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的目标,将为农民提供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4个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的时间表,显示了国家在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方面的决心,将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