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物资流通中心所属企业破产改制工作已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变现土地的评估、规划、拍卖工作正全面进行。为确保改制工作的顺利实施,经市政府批准,凡在人民路以北、八一路以西机电设备公司地块,人民路以北、八一路以东物资局及钢材市场地块,人民路以北、国槐街以西煤炭公司地块,八一路南段工业燃料公司办公楼,八一路南段金属回收公司原办公区地块,交通路以南、水泥厂以东化工厂地块,东环路以东、周项路以北原物资局东仓库地块等变现土地上居住的平房、仓库、简易房、办公用房的所有住户,门面房、仓库、营业用房的所有经营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0日止予以搬迁(详情请看《周口市人民政府市物资流通中心所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变现土地拆迁安置意见》),逾期不迁者将强制执行。符合安置条件的职工请在规定的期限内和所在单位联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自己的权益。联系电话:0394—8687018
特此公告
周口市人民政府市物资流通中心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