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四新 实习生 王民峰)昨日,记者从我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办公室获悉,我市14482名具有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患者治疗纳入医保范围,手术费用全部由政府部门和慈善机构资助。
结合实际,我市白内障患者手术按单病种结算,确定单眼费用(含国产人工晶体)统一收费标准为800元。市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将白内障复明手术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特困医疗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尽量减轻白内障患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贫困白内障患者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五保供养证》进行登记后,可向所在的县(市、区)残联领取免费手术卡。
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活动,是我市党和政府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8月份,我市按照省工作方案要求,如期启动了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要为全市具有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患者全部实施复明手术,并建立长效机制,做到白内障新发生1例实施手术1例,实现白内障患者“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由于白内障患者大多是特殊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妥善解决他们看病的手术费用问题,对完成我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任务有着重大意义。
截至目前,我市白内障患者普查工作基本结束,全市共筛查出具有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患者14482人,共20363例。预计每年完成1万例手术,2010年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全市现已实施手术517例,部分县市正在逐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