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非常强调,这个政策已推行多年,为什么流转率一直不高?
段应碧:我记得1984年一号文件就已提出要流转,当时的说法是“向种田大户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但实际流转率这几年都不到20%,大户形成也不多。我想主要有几个原因。
第一是农民的转移不够,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即使进城打工,他还是不能享受城市的各种保障制度,因此不可能有安全感地交出土地,即使是转让,也大都是给亲朋好友,随意性很大,形不成规模经营。
第二,我们的土地制度也有一些欠缺。比如承包权虽然是法定权益,但是很多地方政府对它不够尊重,为了城市建设可能想征地就征地,土地用途就改变了,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也是没有安全感的。
再者,没有服务机构,农民完全是在自发转让,所以我们现在提出要有一个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类似于一个中介,要逐步建立起来一个市场。
记者:这个市场是否应由政府主导建立?
段应碧:对,我们期望基层政府能有一个土地流转中心,比如有些农民可能不想进城打工,愿意在家种地,他去那个中心一看,就知道哪里有更多的土地可以承包,反之也是这样。在这种情况下,土地的转让价格可以完全市场化,让农民也多一些所谓的财产性收入。
政府还可以做两方面工作,一个是建立土地流转补贴制度,愿意流转的,政府给一些补贴,另外给种田大户一些资助。但不管怎样,土地流转率不会迅速上升,它最终还是依赖于城市可吸纳农村劳动力的多少。
记者:之前大家都很关心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抵押,但是从《决定》来看并没有松动?
段应碧:我一直认为土地抵押不现实。一方面是抵押过后,如果破产农民怎么办?另一方面从银行来说也不愿意要这个抵押,因为土地用途不能改变,银行以后收了这个地还要想把它再拍卖给谁种,这个非常复杂。
记者:不能抵押土地,农村金融会不会难以开展?
段应碧:农村金融不能建立在抵押担保的基础上,而是应当建立在对信用担保的基础上。从我国现状来看,要求农民拿出土地来做抵押物是不正确的,只有农村的大户和企业进行贷款时,才主要以抵押担保为主。
记者:目前国际社会面临金融危机,这是否会给农村改革带来困难?
段应碧:我的看法刚好相反,农村经济发展是有效应对金融危机的方法,要维持经济的势头就要扩大内需。我记得上次亚洲金融危机,中央财政只有9000多亿元,但是第一期国债就发行了1500亿元。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进行基本建设来拉动内需,事实证明效果很好。现在我们的财政收入超过4万亿元,完全有这个力量从农村启动下一轮改革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