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长春10月30日电(记者褚晓亮)吉林省政府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制止乡村举新债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乡村债务总额,避免农村新债务生成。对产生新债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要追究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