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曹河司法所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促进了社会和谐。在普法中,该所不断创新理念,探索新方式,做到“五不漏”、“四结合”,即不漏偏僻村组、不漏个体商户、不漏“留守妇女儿童”、不漏弱势群体、不漏流动性人员,并做到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与计生宣传相结合、与创建文明户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 仗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