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PA9180/PC270、豫PA9317,豫PA9735/PC641,豫PA9897/PC557,豫PB3458/PE965,豫PB9648/PJ486,豫PB2772,豫PB1180/PD948,豫PB1170/PD995,豫PA7631/PD378,豫PA7580/PD357。
以上车辆请于登报之日起20日内到周口市华安运输有限公司交纳拖欠的管理费用,归还拖欠公司款项,办理足额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50万)。若逾期不到,将依法解除合同,脱离挂靠关系,并诉诸于川汇区人民法院。
周口市华安运输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