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社会艺术教育机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为贯彻国家文化部《社会艺术考级管理办法》精神,根据文化部、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考级中心及河南考区关于全国美术考试工作安排,结合我市考区的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批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主办:文化部、艺术科技研究所考级中心
承办:全国美术等级考试周口考务办公室
二、考级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08年12月20日上午9时
考试地点:周口市七一路第二小学(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2日下午6时前)
三、全国美术等级考试:
1.美术(含书法)考级的考题、考卷的评定由文化部、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统一组织进行。
2.所有考生应按照全国美术考级大纲的要求申报专业和级别(考级专业详见考试简章)。
3.通过美术考级者,由文化部、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颁发等级证书。
四、考级费用:
收费项目
报名费
证书费
考绩费
备注
收费标准
每专业每次10元
每证15元(含二维条码仿伪技术服务费),邮寄费按5元另行收取
级别
九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十级
标准(元)
40
50
60
70
80
90
100
110
120
130
河南考区加收考级办公费用20元人/次
周口考务办公室咨询电话:0394—8268155 6069210 8289936
全国美术等级考试周口考务办公室
200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