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鹿邑县针对沿海及一些地区企业停产、转产,导致一定数量的农民工返乡这一实际,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建立农民工返乡定期上报制度,并适当增加今年“阳光工程”培训指标,。
鹿邑县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对返乡农民工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及时掌握农民工返乡动态信息,并建立农民工返乡情况定期上报制度,切实为返乡民工提供就业服务。该县要求利用“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民创业培训工程等,优先做好对需要培训的返乡农民工进行专业技能、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和维权等方面的培训。县农业部门积极主动与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劳务对接,与用工企业联系、沟通,争取务工岗位,为返乡农民工再务工提供服务。农业、工商、税务、国土、金融等部门相互协作,为有创业发展愿望和条件的返乡农民工提供支持。目前,全县已安置转移返乡农民工102人。(陈海棠 闫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