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俊涛 通讯员 赵杰)2008年,太康县获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878万元。为认真落实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促进该县生猪生产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太康县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生猪调出大县资金管理,确保奖励资金的使用效益。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范围。该县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畜牧、财政、审计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生猪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组织领导。县畜牧局负责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和验收,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拨付,监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明确使用范围,突出扶持重点。该县财政局制订了《太康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使用方案》,对奖励资金的使用进行明确规定。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规模养殖场的新建、良种引进、贷款贴息等。全县将投入550万元,重点支持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26个标准化养殖场的新建。对于2007年、2008年国家项目扶持的规模养殖场或奖励资金已支持过的项目,该县今年不再予以扶持。
严格审批程序,项目申报公开透明。申报新建生猪规模养殖场项目由养殖户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由乡镇政府初选后向县畜牧局申报。该县畜牧局、县财政局联合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评审打分。根据排序名次,县畜牧局会同县财政局提出扶持意见,报请太康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领导组审批。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该县财政局设立专户,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专户储存,确保专款专用。县畜牧局、财政局成立联合督察组,不定期到现场督察。该县对弄虚作假、冒领补贴或挪用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收回奖励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