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民政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创文明和谐机关,做人民满意公仆”为重点,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创建水平、巩固创建成果上下工夫,取得了显著成效。局机关连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民政系统被命名为县级文明系统,先后被省民政厅评为“优抚工作先进单位”,被市民政局评为“民政工作全面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等。沈丘县被评为市级“双拥”模范县。
坚持以人为本创文明。为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该局首先从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入手,把创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先后制定下发了《沈丘县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沈丘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细则》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管理责任书》,把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使局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局面。模范执行勤政廉政制度,坚持重大人事、财务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立党为公、勤政为民。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干部职工的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扎实推进文明和谐机关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文献、科学发展观、公民道德理论、法律法规知识等,使大家更新了思想观念,提高了文明素质,增强了服务水平,牢固树立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勤奋工作、忘我奉献的“孺子牛”精神。
坚持改革创新干事业。该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有力推进了全县民政事业的发展,为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救灾救济,以民为本。县民政局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把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体恤之情,渗透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不断健全救灾工作体制,完善工作制度,推动救灾应急管理体制的全面创新,县乡民政系统统一建立并使用了灾害统计快报系统,开通了24小时热线电话,配备了救灾专用车辆。仅近10年就下拨救灾救济款2900万元,有力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二)福利慈善,健康发展。因艾致孤人员的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和良好照顾,艾滋人员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致孤人员全部被安置到“阳光家园”和“阳光家庭”幸福生活。县民政局还致力于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开展了包括贫困大学生救助、烛光工程、唇腭裂救助等项目在内的救助工程,广泛救助全县孤、老、病、残、贫等社会弱势群体,在全县唱响了携手慈善、共创和谐的主旋律。近5年,县慈善会积极募集善款252万元,引进项目资金371万元,先后资助贫困大学生481人次,救助孤儿和贫困中小学生1336人次,救助先天性心脏病和唇腭裂患者898人次,为残疾人购买轮椅车200多辆,受到社会弱势群体的广泛称赞。(三)关注民生,健全体制。近年来,全县城乡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完善,救助范围逐步扩展。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全县城乡低保工作基本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目标。截至2008年10月,全县共确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0660人,年发放城市低保金1360余万元;确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7380人,年发放低保金2210余万元。2006年,县政府成立了敬老院建设工作领导组,加强了对乡镇敬老院建设工作的领导。近3年投资1600多万元,新建乡镇敬老院9所,改、扩建乡镇敬老院12所,实现了每个乡镇有一所敬老院的目标,集中供养1860多人,占全县五保总人数的35%以上。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供养标准及时足额兑现,吃、穿、住、医得到良好保障。(四)优抚安置,与时俱进。全县民政部门致力于优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深入开展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为主题的争创双拥模范县活动,营造良好的双拥氛围,沈丘县被命名为市级“双拥”模范县。严格贯彻落实退伍安置政策,依法维护退伍军人合法权益。同时,实行“双向选择”和指令性分配相结合的安置政策,加强对城镇退役士兵的思想教育,转变就业观念,扶持和鼓励自谋职业,取得良好效果。全县各类优抚对象的定补面、优待面均达100%,优抚金及时足额兑现,有力保护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五)殡葬改革,迎难而上。沈丘县是一个农业大县,80%以上的人口在农村,由于长期受传统观念影响,殡葬改革工作的开展十分困难。2004年以来,该县加大对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完善各项服务措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他们成立了殡葬执法督察组,对违法违纪行为严厉查处,推动了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近几年每年火化尸体都在5600具以上,按5.5%。的人口自然死亡率计算,火化率达90%左右。(六)落实民权,体现民意。2005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县556个行政村组织开展了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此次换届选举工作,认真遵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操作程序,参选率达87.1%,整个换届选举进行得有条不紊,使村级政权组织和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民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了全县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
昨天的辉煌只能属于过去,展望未来任重而道远。沈丘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把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以人为本,为民解困”宗旨,推动沈丘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唐前 王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