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及群众近234万户 财政补贴金额达1108.9万元
本报讯 (记者 张艳丽) “如今咱老百姓的日子过得可真滋润,不但种粮有补贴,养猪有补贴,就连买家电也有了补贴!”11月30日,正在选购电视机的鹿邑县王皮留镇王河滩村的村民王国由衷地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截至11月底,我市共有233.72万户农民领到了1108.9万元的“家电下乡”补贴。
今年1月,我市启动“家电下乡”试点,对农民购买单价在1500元以下的彩电、2000元以下的冰箱(含冰柜)、1000元以下的手机等三类产品,均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财政补贴。
为把这一惠民工程做好,落到实处,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市政府建立了“家电下乡”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制订了相关实施方案,多次召开座谈会,随时解决“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市各级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散发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家电下乡”补贴政策,使国家的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如今,我市很多农民都成了“家电下乡”政策的受益者。过去在很多农民眼中,彩电、冰箱等买不起的奢侈家电,现在已纷纷“走”进了普通农民的家中。
相关专业人士指出,面对世界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运行带来的挑战,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是我国扩大内需尤其是挖掘农村消费市场潜力、缓解家电行业困境、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明显效果。截至11月底,全市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91579台(部),实现销售收入12001.76万元,已申报补贴79159台(部),已向农民补贴兑付66958台(部),补贴兑付金额为1108.9万元补贴兑付金额位居全省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