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普淑娟 通讯员 王振祥)近日,在周台商陈先生心里面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其在周经营的“太康县某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手续问题已得到了圆满解决。这完全得益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协调商务、工商等部门建立的“涉外会商机制”。
台商陈先生于2005年出资200万元人民币在太康投资兴建“太康县某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登记为内资公司,由陈先生任公司法人。而在公司运营中,陈先生与合伙人在经营上发生矛盾,并诉讼至法院。10月21日,经法院调解结案:一、该公司全部资产归陈先生所有;二、由陈先生接替租地合同及厂房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三、陈先生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正常经营。此后,陈先生在办理公司过户手续的过程中又遇到了麻烦: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外资公司必须以外资汇入为先决条件,而陈先生的外资早已在该公司运作经营。该公司缺少合法手续,使下一步的生存发展面临极大的风险。陈先生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发出求助。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协调市商务局、市工商局两部门进行会商研究。目前,陈先生已依照研究出的方案着手新公司注册事宜。
陈先生对各部门的帮助深表感谢,并准备推荐更多的台商朋友来周口投资。
据悉,三部门建立定期协调会商机制,互通信息,协调配合,共同解决外商在周生产经营中所遇到的问题、难题,以促进本地外资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