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兴华偕全体员工
热烈祝贺《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广大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商户: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国烟专2008595号文件)通知精神,今年为全国烟草专卖许可证统一换发年。为搞好我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换发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卷烟零售商户的合法权益。现就我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公告如下:
一、换证范围
全市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的商户。
二、换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换发烟草专卖许可证的通知》。
三、换证期限
自2009年1月4日至2009年3月31日结束。
四、换证办理
换证申请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应携带以下材料,到辖区内烟草专卖部门办理。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续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是指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申请人合法身份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合法身份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原许可证正副本(正副本丢失的要提供地市级报社丢失公告)。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限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所核准的经营地址必须一致,因城市建设拆迁或镇村拆并等情况造成经营地址发生变更的,必须出具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5.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等房屋合法使用权的证明。
房屋合法使用权的证明是指经营场所属申请人自有房产的,申请人应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办理房产证的,应提供其他有效房屋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经营场所属申请人租用房产的,应提供租房协议和出租人的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的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7.发证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换证受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1.周口市川汇区换证地点:周口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大庆路建材城明阳大酒店)
联系电话:6068110
2.商水县换证地点:商水县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行政路中段国税局东)
联系电话:5443113
3.西华县换证地点:西华县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丰母路西段路北与中介劳务市场对面)
联系电话:2552482
4. 扶沟县换证地点:扶沟县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文化路东段与万德来购物广场对面)
联系电话:6238160
5. 太康县换证地点:太康县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支农路39号)
联系电话:6824143
6. 淮阳县换证地点:淮阳县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陈州路1号〈西关红绿灯西50米路北〉)
联系电话:268471
7. 项城市换证地点:项城市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交通路139号)
联系电话:4327866
8. 沈丘县换证地点:沈丘县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文明路东段人寿保险公司附近)
联系电话:5225851
9.郸城县换证地点:郸城县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西环路中段与建行对面)
联系电话:3226713
10.鹿邑县换证地点:鹿邑县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南大街南段69号、在烟草大酒店北)
联系电话:7221177
六、换证注意事项
1.为不影响广大烟草专卖零售商户正常经营,在换证期限内,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继续使用。
2.在规定期限内不参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换发的,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3.为确保换证工作有序开展,市、县(区)烟草局将对辖区内的所属卷烟零售商户上门送达换证通知书和具体换证工作时间排序表。务请广大烟草专卖零售商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换发手续。
200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