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硕) 1月4日上午,沈丘县召开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述职述廉及民主测评会。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正超出席会议并讲话。
杨正超指出,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1998年11月,中央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供了制度保证。10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要求,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一岗双责”及反腐倡廉责任目标的实施,强化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和坚实保证。尤其是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坚持并实行了年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半年集中督察、年底全面考核“三项工作制度”,初步形成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进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是对沈丘县四大班子和市管干部2008年度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情况的考核评价,是市委、市政府深入基层,倾听民意,综合评价,准确把握下级组织和基层干部党风廉政状况的重要渠道,也是市委、市政府获取选拔任用干部、实施奖励惩处依据的重要措施。因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而又重要的工作。尤其是今年的责任制考核工作,市委、市政府在坚持往年考核程序的基础上,又新增了社会问卷调查和考核结果按分排序并在媒体公布等环节。各位领导干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考核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并认真对待这次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地对沈丘县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评价。
杨正超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这次责任制考核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切实解决我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要牢固树立“不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就是不重视党的建设,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是政治上严重失职”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治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仅是党政两个“一把手”的事,而是所有班子成员的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意识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领导,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强化“三项工作制度”,既要充分发挥以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更要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要抓好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强化各级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促进责任制工作整体推进、平衡发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深入落实和党政齐抓共管局面的进一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