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月红)昨日,记者从市烟草工商联合治理整顿无证无照经营卷烟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治理无证无照经营卷烟已进入集中取缔阶段。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烟草局、省工商局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卷烟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持证零售商户的合法利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烟草局、市工商局自去年12月2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卷烟零售商户“百日整治”行动,2008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为宣传摸底阶段,2009年1月1日至3月20日为集中取缔阶段。
各级烟草、工商部门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严格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重拳出击,集中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卷烟零售商户。他们制订了“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确定了取缔范围,即一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卷烟经营活动的商户。二是有工商营业执照但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擅自从事卷烟经营活动的商户。三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法定负责人等内容不符,擅自从事卷烟经营活动的商户。四是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被吊销工商营业执照,以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期满后,未按照规定依法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擅自从事卷烟经营活动的商户。五是虽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但非法销售伪劣假冒卷烟以及经营非法渠道购进卷烟的商户。此次整治的重点场所是:宾馆、酒店、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临时摊点、歌舞厅、洗浴中心、茶社、餐馆、网吧、酒吧、报亭、汽车站、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市区、县城主要街道、背街小巷、生活社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城镇各类批发市场、农村集市以及旅游区、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