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价格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价格改革的历程,周口市物价局经历了职能的转变和工作重点的转移,从价格管理方式的演变、价格管理权限的调整、价格管理手段的转变、价格管理重点的转移和价格管理职能的转换,我市的价格监管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科学化的健康轨道。
当前,我市价格总水平调控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了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和覆盖城乡的价格监测网络,主要商品之间的价格关系趋于合理,以《价格法》为核心的价格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已初步形成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监管与市场调节价监管并重,价格监管与价格服务并重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体制,形成了覆盖城乡的以政府监督为主、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为辅的监督网络,逐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价格监督检查体系。
2008年,市物价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二届六次会议精神,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开放开明”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着力做好关系民生的价格收费监管,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不断深化价格服务,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物价检查、成本监审、价格认证、价格监测等工作连续多年被评为国家和省级先进。
价格监测——
密切关注市场动态
2008年1月至6月,市场物价总水平居高不下,价格走势依然不容乐观,价格监管依然形势严峻。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防止市场突发价格波动,努力稳定市场物价水平,成为物价监管的重要任务之一。市物价局按照上级要求,以食用油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为重点,设立了一批价格监测点,对监测点价格情况实行动态监测,重点监测粮食、食用油、副食品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商品价格情况,并对市场价格预期走势进行定量分析,及时上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为领导机关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在春运和成品油价格调整期间,城乡客运价格变动引起领导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市物价局加强了公路客运价格监测,及时反映群众的价格权益诉求。为服务“三农”,准确了解农村价格政策实施效果,市物价局在农村确定了一批粮食、农资价格调查户,监测小麦等粮食价格、化肥等农资价格,为农民提供准确的价格信息。在执行临时性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对粮食、食用油、猪肉、农资等30多种商品价格实行一日一报制度,完成了小麦收购保护价、食用油价格变动及市场供应等专题报告。目前,全市普遍加强了价格监测网络建设,统一配发了价格监测电脑、打印机,初步实现了监测工作的网络化,已经具备了对市场价格变动提供准确预警的能力。
价格干预——
确保物价基本稳定
自2007年5月到2008年11月,针对市场物价持续大幅上涨的情况,国家发改委决定对粮油副食品等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市政府成立了由市物价局牵头的周口市市场监管领导小组,物价、财政、工商、商务等十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全面加强市场监管。按照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市物价局研究制定了周口市重要商品和服务收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报经市政府批准之后执行,对粮食、食用油等生产企业执行提价申报制度,对粮油猪肉等副食品经营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制度,对列入价格临时干预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加强监测。市物价局一方面加强内部协调,并与价格管理、价格监测和物价检查等部门协调配合,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化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另一方面,与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完善粮、油、肉、蛋的保障措施,保证市场供应,稳定价格水平。与此同时,全市物价部门加强了价格政策宣传,要求粮食、食用油、猪肉等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价格自律,遵守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全市物价部门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召开了价格政策提醒会,邀请工商、商务、质监等部门和粮食、食用油、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参加,要求企业遵守商业道德,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民生物价——
价格监管重中之重
“物价稳,民生安”。当前物价部门的监管重点,是与国家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垄断行业价格、公用事业和公益服务性收费,包括电力、自来水、成品油、公路客运、粮食、药品、医疗卫生、教育、经济适用房等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
电价管理:重点贯彻落实黄淮四市优惠电价政策,对我市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统计调查,积极向省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应当享受电价优惠企业,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同时,加强对扶持电价的监督检查,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全市有76家规模以上企业享受了优惠电价政策,优惠电量近2亿千瓦时。
粮价管理:我市是小麦主产区,加强小麦最低收购价管理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维护农民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在小麦最低收购保护价执行期间,市物价局认真执行了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加强了小麦收购期间的粮食价格监督检查,对小麦收购中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处理。以小麦价格为切入点,掌握粮食价格波动规律,为农民调整种植、养殖结构提供了有效的价格政策服务。同时,密切关注玉米、大豆、棉花等产品的市场价格趋势,及时发布价格信息,引导农民合理调整种植结构。
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以“缓解群众看病难、吃药贵问题”为目标,按照上级要求,先后三次降低部分药品的虚高价格,降价药品共425种、1123个剂型,全市药品降价金额达720万元。降低了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从2008年1月15日起,全市县以上非营利医疗机构销售所有药品在执行顺加不超过15%加价率的基础上,凡实际采购价格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金额一律不得超过75元。加强了医院自制制剂价格管理,对周口市区8家医院110种制剂价格重新审核成本,制定价格。对全市48家县以上医院药品价格进行了重新备案,覆盖面达90%。加强了对按病种收费政策的监督管理,确定了40个病种和11家试点医院,核定了各病种的价格,自2008年9月1日起执行。这些措施对于有效缓解群众医疗负担,制止药品和医疗服务行业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监督作用。
教育收费管理:教育收费是政府监管的重点、部门管理的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规范教育收费,优化教育环境,减轻学生家长负担一直是物价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解决上学贵、上学难问题,不仅是政府部门着力解决的民生问题,也是物价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市物价局在教育收费管理中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对教育收费进行全面监督,经常开展教育收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教育收费,净化了教育收费环境,加大了对教育收费举报问题的检查处理力度,有效制止了以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学校改制等名义变相乱收费行为。
住房价格管理:在当前经济生活中,房价过高、群众买不起房的问题非常突出。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规范房地产行业收费行为逐渐成为物价部门的监管重点和探索方向。市物价局结合周口实际,从经济适用住房、社会保障性住房入手,清除不合理收费,降低开发成本,降低虚高房价,认真落实周口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制定了周口市区部分经济适用住房和社会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经市政府同意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加强商品房价格监测,推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开展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消除房地产开发中的不合理费用,促进房地产建设健康发展,为培育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天然气、液化气、邮政、电信、物业管理、殡仪服务和城市配套费等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价格检查——
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2008年物价检查工作,重点围绕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加强民生价格监管、整顿市场价格秩序、规范涉农价格收费等专题,开展了成品油、农资、电力、邮政、电信、城乡客运、教育、医疗及药品等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712起,查出违规金额1365万元,经济制裁720万元,其中上缴财政480万元,退还用户240万元。
农资价格检查:在“三夏”和成品油调价期间,对成品油价格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以化肥为主的农资价格存在的问题,将检查重点放在化肥生产、经销企业不执行规定的出厂最高限价,不执行规定的进销差率、批零差率,不执行明码标价制度等方面。截至目前,对我市两家尿素生产企业、900多家从事农资批发、零售的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对乱涨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厉的查处,稳定了我市的农资价格水平。
电价专项检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县级电力价格检查,主要检查2007年1月以来的电价执行情况和黄淮四市扶持电价的落实情况。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县级电力部门存在违规提高农村电网未改造台区居民生活照明用电价格、价外收取明令取消的农村供电线路维管费等违价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按照国家价格政策进行了纠正和处理。
城乡客运票价的治理整顿:在春运期间和成品油调价前后,部分城乡客运经营户趁机涨价,群众反应强烈。市物价局与交通运管部门采取提醒、告诫的方式宣传国家的价格政策,依法对屡查屡犯的个体车主进行了经济处罚,责令其退还多收价款。全市共检查公路客运车辆2000多台次,客运企业7家,现场清退多收款10000余元,收缴罚没款10万余元。
邮政、电信资费专项检查:根据豫发改价检20081049号文件精神,市物价局对邮政、电信、网通、铁通、移动、联通等6家企业的资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据《价格法》进行严肃处理。
教育收费检查:教育收费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在各类价格举报中一直居于前列。2008年,省发改委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对教育收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全市物价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发改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对教育收费检查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从2008年10月开始,全市抽调200多人,组成36个检查组,对全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学校进行了认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处理。
为规范价格执法工作,2008年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落实《价格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市物价局的组织配合下,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抽调部分代表,对市中心医院、万果园超市、五得利面粉厂以及项城市、商水县贯彻《价格法》情况进行了抽查,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专题汇报,深入基层了解有关情况。通过对全市《价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中认为,全市物价系统通过严格的执法活动,提高了价格监管工作水平,扩大了价格政策的透明度,营造了依法治价的良好氛围,价格监管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价格举报——
12358威力尽显
12358是全国统一的价格举报专用号码,已经成为维护群众利益、服务经济发展的桥梁和纽带。全市物价部门加强了价格举报系统建设,加强了人员素质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了价格举报案件的办理效率。12358价格举报平台作为价格部门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反映民意价格诉求的主要渠道,其积极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群众的充分肯定。2008年,全市共受理群众举报1633起,查出违价金额530万元,进行经济处罚530万元,其中收缴入库70万元,退还用户460万元。
价格调节基金——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周口市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建立于2003年。几年来,在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他们坚持积极稳妥、逐步发展的原则,合理确定征收范围,不断完善基金征管措施,积极探索基金使用渠道,大力宣传基金的积极作用,我市的基金工作由建立起步、探索方法、完善制度到稳步发展,走上了规范有序的健康发展道路。
在开展基金工作中,他们结合周口市平原农区、无矿产资源、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征收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受益程度、征收范围大小、经济发展程度和毗邻地区征收标准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征收行业、征收部门和征收标准,并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和政府经济工作重点,适时调整征收标准。目前,周口市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范围,集中在高消费领域和垄断行业,涵盖了宾馆、餐饮、娱乐、房地产开发、电信、电力、烟草等行业。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他们逐步缩小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业生产企业及商业流通企业的征收范围,积极拓展新的征收渠道。2008年,他们协调土地、房地产部门开征了土地交易、房屋租赁等交易市场的价格调节基金,使房地产业的基金征收工作更加全面合理。
周口市价格调节基金采取部门代征为主、物价部门自征为辅的征收模式。代征制度由市物价局牵头,财政、税务、规划、土地、房地产等部门代征、代扣基金。每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一次基金领导组成员单位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基金征收任务进行分解,实行年度考核,做到人员、制度、任务三落实,并建立奖励制度,以调动代征单位工作积极性,提高基金征收效果。为促进基金的有效征收,他们将工作重点放在代征单位的督促协调方面,加强政策指导,开展工作交流,及时解决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月、每季度对征收情况进行汇总,及时掌握征收进度。在自征方面,他们从川汇区物价局抽调部分人员,经过政策培训,主要负责周口市区宾馆、饭店、洗浴、娱乐等高消费领域的征收工作。
为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对当地经济的促进作用,经市政府同意,他们制定了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减征、缓征和免征政策。对于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节能减排项目和优势产业、近农产业,按照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政策支持,由征收对象提供相关文件、提出减免申请,市基金办按照减免工作程序,提出审核意见,逐级上报批准。实践证明,这项制度是基金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对于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价格调节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基金征收的目的主要用于扶持产业发展、充实调控手段、稳定市场价格水平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在依法加强基金征收的同时,他们积极促进基金的合理使用。我市基金使用重点是建立“菜篮子”生产基地、补助困难群众生活。自2006年起,每年春节期间都要从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向城市困难企业、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2006年、2007年、2008年发放的价格补贴金额分别为60万元、85万元、150万元。尤其是在2007年粮油副食品价格大幅上涨之际,按照上级精神,市物价局在中秋节期间从价格调节基金中拿出45万元,对市直7971户、20465人的低保户发放了价格补贴。2009年春节,市政府决定再拿出100万元,专项用于对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这些措施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赞扬。
努力做好——
成本监审、价格认证
成本是定价的基础,成本监审是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的必要程序,也是提高政府定价和透明度的重要手段。在加强对公用事业、垄断行业的成本监审的同时,完成了扶沟、西华两县的自来水,周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社会保障性住房,部分县医院病房、学校学生宿舍等定调价前的成本监审工作。完成了小麦、玉米、生猪等农副产品生产成本调查,为制定价格政策提供了准确的成本资料。
在价格认证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开展了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和交通事故车物定损工作,加强了认证人员的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稳步开展价格信用认证业务,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提供良好的价格认证服务。2008年,全市物价部门受理业务总量2661件,鉴证总金额1.7亿元,其中涉案标的价格鉴定2465起,鉴定金额6682万元;价格认证196起,认证金额1.0671亿元。
队伍、党建——
狠抓落实、成效突出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市物价局积极开展“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思想大讨论活动和“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开放开明”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政风行风评议整改工作,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宗旨服务意识,加强法制教育,开展业务培训,增进省、市、县三级价格系统的工作交流。他们认真总结以往政风行风评议的工作经验,找准物价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和价格业务监管,进一步加强整改工作,廉洁从政,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