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硕)1月16日,在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施工工地上,呈现一派和谐的景象。“规定出台后,施工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了,管理人员也比以前更加负责任了,整个项目全速高效运行,也有了质量和安全保证。”市文化局负责人告诉记者。
日前,记者从市文化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管理,保证工程廉洁高效运行,使之成为周口的民心工程、标志工程,达到投资的最大效益化,市文化局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协商,出台了九大项61条处罚规定。
据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人介绍,61条处罚规定从工程材料进场、钢筋、模板、砼、抹灰分项工程、安装工程到安全文明违章处罚条例等九大项作了详细说明,罚款数额从10元至10000元不等。负责人强调,罚款措施不是为罚而罚,而是强化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管理的一种措施。
“处罚规定出台后,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施工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增强了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从原材料的进场控制、施工工序的验收通过率,到落实安全、质量隐患的速度都有很大提高,极大地促进了各个工序自检工作的开展。”施工单位的负责人评价。监理单位负责人说,61条处罚规定很具体很详细,出台很及时,也很必要,不但加大了工程问题的整改力度,而且对屡次整改不力的施工人员也是一种有效的约束和惩戒措施。
市文化局负责人介绍说,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61条处罚规定的出台,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对质量、安全、进度管理重视的具体体现,也是保证工程建设廉洁高效的得力举措,它从一线施工人员的切身利益出发,从工程的质量安全出发,本着建好周口民心工程的宗旨,能够有效推进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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