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周口市委、市政府安排,本市将于近期召开“周口慈善大会”。大会将对在本市慈善领域中做出突出成绩或具有示范作用的个人、单位、组织、项目等进行表彰,并颁发“周口慈善奖”。本次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申报条件
“周口慈善奖”主要表彰长期以来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公益事业,有爱心和社会责任感,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等慈善公益领域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事迹生动感人,并得到社会和群众认可的单位、项目及各界人士(含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
“周口慈善奖”包括慈善捐赠、慈善行为、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等四类。申报条件分别为:
1.慈善捐赠类。长期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关心和支持慈善事业,慈善捐赠数额较大,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个人申报条件一般为累计捐赠额5万元及以上;集体申报条件一般为累计捐赠额50万元及以上)。
2.慈善行为类。长期关心和从事慈善事业,为慈善事业无私奉献爱心、时间、精力,表现突出,堪称楷模的热心人士。
3.慈善组织类。长期关心和从事慈善事业,具备合法性、持续性、创新性、公信力、影响力等要素,表现突出的民间组织和社会公益机构。
4.慈善项目类。在创新、管理、行业影响等方面对慈善事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慈善活动项目。
“周口慈善奖”的参评范围是,慈善行为主体在周口、慈善行为发生地在周口、对周口慈善事业有贡献,或者慈善行为与周口有关联的集体和个人。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形式
个人、集体自荐或推荐。
(二)申报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09年3月10日。
(三)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登陆中华龙都网(www.zhld.com)下面链接周口慈善网填写相关申报表,填妥后发送至邮箱zkcszhok@163.com,或下载推荐表后按要求填写一式三份。送达到周口慈善大会筹备组办公室(文明路中段12号)。
(四)相关事项
1.凡申报“周口慈善奖”慈善捐赠类和“抗震救灾捐赠特别奖”的,必须提供具备合法效力的捐赠凭证,如捐赠专用票据、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等。
2.推荐者应尊重被推荐者的意愿,征得被推荐者同意。
3.捐赠凭证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须在2009年3月10日前,送达到周口慈善大会筹备组办公室(文明路中段12号)。
4.届时将在周口慈善大会上表彰2008年度“扶贫济困一日捐”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五)咨询热线
0394-8267899
三、评选办法
(一)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周口市有关部门、群众团体、慈善公益组织代表和专家代表等方面组成。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查申请者资料,核实候选者事迹,评选各奖项获奖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周口市慈善总会,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评选程序
1.经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初审,确定候选名单,提交评审委员会。
2.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确定公示名单。
3.公示。
4.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四、本公告内容由周口市民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