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沙颍文艺
 
 
 
2009年2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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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
——著名作家刘庆邦印象
尉然

  每年刘庆邦都要回家乡一次。在家里住几天,去父母的墓地烧些纸,串串亲戚,然后到村子和田野里走走看看,跟乡亲们唠唠嗑。是啊,北京距离家乡太遥远了,在大都市里怎么也嗅不到家乡的气息。

  2008年初冬,刘庆邦又回来了。

  我和周口市作协的几个同志去送他。你难以想像他的家乡有多偏僻——车出周口市上高速公路行驶近一个小时,至沈丘县城,出县城又在一条狭窄的柏油马路上行驶一个多小时,至一座小镇,出镇子在一条愈加狭窄的马路上再行驶一个小时……

  也许只有这么偏僻的乡村,才保留着淳朴的民风,才能生长出刘庆邦这样的作家吧。

  最初认识刘庆邦,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作品。照片我是见过的,在一本短篇小说集的扉页上。照片上的刘庆邦将两条胳膊抱在胸前,双目注视着远方,一脸的平和安详。我就是在那本小说集里读到了刘庆邦的小说,那篇小说的名字叫《梅妞放羊》。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我读完小说后的感受,那这个词应该是惊讶。惊讶使我一时回不过神来,愣在那里好半天。半天后我才想,是什么使我如此惊讶呢?这回只剩下一个字了,美。美得让我吓了一跳。这里所说的美主要是指作品里那个叫梅妞的小姑娘。简直就是我邻家的少女嘛。后来陆陆续续读到刘庆邦的有关乡村生活的一些小说,比如《鞋》、《大平原》等等,认识了许多豫东平原淳朴善良的乡村姑娘,她们个个都美得让人心疼。后来再想想,也就不足为怪了。我和刘庆邦老师是乡党,他所在的沈丘县和我所在的郸城县毗邻,我家也在农村,两个村子的直线距离也就是几十华里的样子。所以他笔下的乡村我才感到如此熟悉而亲切,他所描绘的生活其实就是我和我的兄弟姐妹的生活。

  车终于驶进了刘庆邦的村子。

  这里南邻安徽省,已经离安徽的临泉县不远了。

  刘庆邦的家和我见到的豫东平原上的农家没有什么区别:三间坐北朝南的带前廊的砖瓦房,一个砖墙围起来的小院儿。要说有什么不同,就是在院子的西墙处栽种着一丛竹子,而靠东墙则是一个花圃。时令正是初冬,花圃里已经看不出曾经开放过什么花了,铺着一层枯叶,只有一棵石榴树立在那里,把它的铁条似的枝四处伸展着。竹子却依旧翠绿,生长得极其旺盛,竹梢已经蹿过了屋脊。院子里的地面上铺了砖,由于久不居住,砖上长了青苔,砖缝里也生出了细细的草。刘庆邦回来住的是三间房的东屋。东屋里吊着一个灯泡,开关是拉线的那种。摆放着几件简陋的家具:一张旧式的大床,床牙子上还刻有石榴的图案;一个立柜,刷着朱红的油漆,也有些年头了;床头还有一个躺柜,没上漆,白茬的,也是旧物,只是上面的合叶看上去是新换的。家用电器也有,估计都不能用了,收音机是蝴蝶牌的,黑白电视机的屏幕只有手绢那么大,飞跃牌的。我还注意到客厅里摆放着的一张方桌和几把椅子也是旧式的,尤其是几把椅子,都是现在很少能见到的样式,椅子的扶手被岁月打磨得亮晃晃的。

  按理说,刘庆邦在家里置办几件像样的新家具还是没有问题的,但他依旧保留着那些看上去落伍的陈设。估计这不仅仅是出于他本人节俭的习性,更主要的是他想挽留住一段岁月和记忆。记得莫言曾经说过,小说是陈旧的艺术。如果我理解的没错的话,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小说所描绘的生活大多是已经过去了的生活,是过去时态。好像普鲁斯特也说过,一个作家只要有八岁的记忆,就够他写一生的了。刘庆邦的童年和少年都是在豫东平原的乡村里度过的,说不定他小时候就睡在那张刻着石榴图案的大床上,而那个白茬的躺柜里藏过他心爱的弹弓或者木头手枪之类的玩具。刘庆邦把小说中的许多场景都设置在了乡村,乡村是他魂牵梦绕的地方。他笔下的乡村总是那么柔美而细腻。从刘庆邦的作品中,你会发现他是一个喜欢怀旧的作家,这大概缘于故乡在他童年和少年里留下了太多美好的记忆。

  刘庆邦说过的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他说文革时他去北京串联,从北京的食堂里带回几个馒头。馒头带回家时已经风干了,硬得像石头,但家里人都说北京的馒头太好吃了,太香了。如今刘庆邦就居住在北京,却吃不惯北京的馒头了,说北京的馒头吃不出麦子的香味儿。每次回来,他都让大姐蒸上一锅馒头,然后千里迢迢地带到北京去,放进冰箱,慢慢地品味。

  这哪里是品味馒头,分明是在品味家乡啊。

  一个星期后,刘庆邦要回北京了,我和周口市文联以及作协的同志设宴为他送行。

  刘庆邦是我们周口市作协的名誉主席,席间,我们几个初出道的写作者向他请教,他都谦和地有问必答。说起他近年来写的几部中篇,比如《神木》、《卧底》、《哑炮》等,还有前些年的短篇《走窑汉》,他却突然沉默了。这些作品都是描写矿工生活的。而他本人就曾经生活在煤矿,是一线的煤矿工人,每天在地层下工作数小时。这样的地下工作,他一干就是九年。九年在一个人的生命史上是极其漫长的,而且那九年正好是刘庆邦的青春岁月。可以说,刘庆邦把他的青春都献给了煤炭事业。沉默了一阵,刘庆邦把话题岔开了,说是不能再喝了,一会还要赶火车呢。再说喝多了他会失控。他所说的失控,实际上是酒后他会流露自己的感情。接着他说起了自己一次“回”矿山的经历。因为将近十年的光阴,足可以使生活在那里的人把他乡当故乡了。据刘庆邦自己说,那次回煤矿遇到了几个旧相识,一激动就喝多了。在酒精的作用下,隐藏在心里多年的感情汹涌而至,无法控制,竟放声大哭,几个朋友怎么也劝不住。

  作为作家的刘庆邦,我们不知道在他心中埋藏着多少隐痛。在刘庆邦的作品中,煤矿题材的不在少数,可以说与农村生活的小说旗鼓相当。我至今还记得多年前初读《走窑汉》时的情景。如果说读《梅妞放羊》时我被乡村小姑娘的美吓了一跳,那么,读完《走窑汉》时的感受就是震惊,那种感受已经令我无法言说了。一个妻子被“领导”污辱的矿工,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那种独特的复仇方式,真是令人窒息,令人不寒而栗。后来再读他的《神木》和《哑炮》,已经不止是震惊了。震惊一词不能概括我的感受了,它显得片面,挂一漏万。在《神木》里,两个人竟然以出卖别人的“冤魂”来满足自己的私欲,直到一个像阳光一样纯洁的男孩子来到他们面前,黑暗的心灵才被撩开一道照进光亮的缝。在《哑炮》里,一个男人处心积虑,以一个女人的丈夫的死,换来了他与那个女人的爱情和幸福生活,同时他自己却背上了沉重的心理包袱,用尽一生去偿还怎么也还不清的债。人性的复杂在刘庆邦的作品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达和肆无忌惮的张扬。善与恶、美与丑纠结在一起,盘根错节。读罢让人感叹复感叹,唏嘘又唏嘘。在我的印象里,刘庆邦关于矿工生活的作品与他关于乡村生活的作品比较起来,总体上显示出的是冷和硬的质地。这是不是我的偏见?也许吧。

  我见过刘庆邦的另一张照片——站在麦田里,一脸凝重的表情,背景是连绵起伏的群山。照片下有一行说明文字,说是麦田就在一座煤矿的附近,几个矿工兄弟不久前长眠在那里的地下了。

  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或者按评论家雷达的说法,季风与地火。

  两者怎样在一个作家心里共同居住?

  不知道。

  刘庆邦是一个值得琢磨的作家。

  豫东平原是刘庆邦的故乡,那里的一个村子有他的家;豫北山区是刘庆邦的第二故乡,那里的一座煤矿有他的另一个家。常回家看看吧,不管怎么说,家乡都是一个作家的创作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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