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今年1月7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确定了加强高校毕业就业工作的7项措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关于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规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直辖市以外的各地城市要取消落户限制。”这项政策对于今年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拆除限制大学毕业生自由流动的藩篱
多年来,我国的户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才的流动,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不少困扰。在当下世界经济形势出现危机、国内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国务院这项政策的出台彰显了国家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从表面上看,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呈现出人才“供过于求”的局面,而实际上,目前高校毕业生还远远不能满足各行各业对于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有些行业和部门在人才招聘市场上甚至会陷入“一才难求”的尴尬境地。造成这种矛盾的原因之一就在于,以往各城市接纳大学毕业生时,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进人指标、户口指标等因素的限制,户口问题成了大学毕业生合理流动以及用人单位自主招聘人才的一大障碍。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中国就业研究所副所长杨伟国教授认为,从经济学的角度而言,只有资源的充分自由流动,才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国务院出台的这项政策,对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实现大学生高质量的就业具有重要意义。它拆除了限制大学毕业生自由流动的藩篱,打破了人才招聘使用上的条块分割,将就业竞争、人才竞争的范围,由原来的某个地区扩展到全国,这将有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人尽其才”用人机制的确立和高素质人才的脱颖而出。
为高素质人才储备创造良好落户环境
在取消大学生落户限制上,石家庄市率先迈出第一步。近日,该市出台了新的户籍管理政策,即无论是石家庄本地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还是外地本科以上毕业生,均可“先落户,后择业”。到目前为止,该市已累计为800多名毕业生办理了落户手续。该市规定,凡属国家教育部门备案并认可的全日制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只要本人愿意在石家庄及所属的县(市)区就业、创业的,在其就业前,经市局或县(市)公安局核准,可优先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落户。择业后,其户口可从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迁出,落入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亲属、亲友家庭户。
石家庄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的户籍管理政策,突破了过去高校毕业生“先有工作,才能落户”的政策界限,既可以为高校毕业生解决“落户难”的后顾之忧,又能为增添高素质人力资源储备创造良好的落户环境。
其实,近一两年,很多大城市已经放宽了高校毕业生在当地落户的限制。中山大学一名女生说:“如果我们毕业后想留在广州工作,户口并不是大问题。”复旦大学一名学生说:“户口限制最紧的是京沪两地,最盼望落户优惠政策的也就是想在北京、上海工作的毕业生。”
落户政策不会造成中小城市人才流失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在对北京地区用人单位的调查中发现,用人单位在招聘大学生过程中,并不是非常重视户口的作用,在对专业知识、敬业精神等15项因素的排位中,户口只排在第10位,仅仅高于承受压力和克服挫折能力、性别、弹性应变能力、社团或课外活动经验等因素。但对应届毕业大学生个人的问卷调查则表明,户口仍然是影响大学生就业的重要因素,52%的人认为,户口仍是大学生就业的障碍。
自2003年以来,不少专家呼吁,实施大学生全国范围内的自由就业政策,保障他们在全国范围内的“公民与市民待遇”,从根本上改善我国大学生就业的政策环境。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对大学毕业生的一切户口指标限制和人事指标限制,促进大学毕业生无障碍就业和自由流动。针对国务院这项规定中的“直辖市除外”,杨伟国认为,这一考量的根源,与北京、上海等地与其他地区间的地域差距,以及人口、环境等承载着巨大的压力有关。但从长远来看,北京、上海等作为高端产业集中的经济核心区,其发展更需要向高端人才敞开胸怀。
有人担忧,毕业生的落户政策开禁必然造成中小城市和落后地区的人才流失,而发达地区城市的隐性失业人口继续扩大。杨伟国指出,应加强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就业导向激励措施。在就业激励方面,很多国家都有一些政策旨在更多地创造就业需求,激励大学生到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从事艰苦的职业。
(于建坤 万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