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口市交通路西段,有一处引人注目的雄伟建筑,十六层的大楼耸立在蓝天白云之下,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高高飘扬,主楼上巨大的国徽闪射出庄严的光芒;绿地芳草萋萋,雅园鲜花簇簇,小径玉树依依——这里就是周口市人民检察院。2009年1月20日,他们再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他们连续第二届获得这一殊荣。
几年来,周口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始终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坚持检察工作与文明创建工作协调发展、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全市检察机关齐心协力,坚持不懈,通过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工作为检察业务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打造了清新优美的工作环境,营建了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走出了一条文明建设与检察业务和谐发展的创建之路。
目前,全市10个基层检察院全部成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其中省级文明单位9个,周口市检察系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系统,10个基层检察院全部实现了五好目标。其中,淮阳县检察院连续两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扶沟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院。
全市检察工作连续3年在全省居于领先位置,2006年被省委政法委命名为全省公正执法先进单位;2007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监所检察办案先进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周口市检察院推出的控申工作双向承诺、书面答复、下访巡访3项机制,教育工作“双百培训”、刑事诉讼监控机制、非公有制经济维权投诉机制、反贪工作“双督双审”机制等独特做法和创新成果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肯定。
2008年6月初,省检察院蔡宁检察长视察周口时,称赞周口市检察院文化建设很有特色,富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