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副校长王平答记者问
2008年10月2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同参加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的代表座谈时指出:“各级各类党校在大规模培训领导干部、大幅度提高领导干部素质中担负着重要责任。”这是对新形势下干部培训工作的根本要求和行动指南。党校函授教育是整个干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成人干部教育的重要形式。党校函授创办20多年来,以其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培养了一大批有用人才,为我市的干部教育事业和干部队伍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日前,欣闻2009年河南省委党校函授本科继续招生,记者就有关问题专门采访了中共周口市委党校副校长王平同志。
问:2009年党校函授招生政策有什么新的变化?
答:与去年相比,党校函授在招生政策上没有变化。今年,省委党校继续招收专科起点的函授本科新生,开设经济管理和法律两个专业,学制两年半。各地市根据自身情况招收函授专科。经市委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同意,市委党校今年继续举办两年制农村经济管理大专班,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人才。
问:2009年党校函授教育的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有哪些变化?
答:2009年党校函授教育招生对象和条件与去年相同。招生对象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解放军以及街道、乡镇的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报考本科的基本条件是,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文凭。报考专科的基本条件是,必须具有高中或中专文凭,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长期坚持学习。
问:今年报考党校函授有哪些优惠条件?
答:优惠条件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免试条件。凡具备报名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入学:1.曾被评为省部级或军队军级及其以上单位先进个人者;2.军队、公安等系统一、二等功荣立者;3.中央党校函授和省、市、自治区党校函授专科毕业者;4.其他院校大专毕业报与其专科所学相同或相近专业者;5.已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者;6.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二是照顾加分条件。凡具备报名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照顾加20分:1.受到地(厅、局)和军队师级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2.曾荣立军队、公安等系统三等功者;3.处以上领导干部;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报考者;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6.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报考者。
问:前段时间,社会上曾对党校学历有些误传,党校函授学员毕业后的待遇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答:关于党校函授教育学历的待遇问题,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部门已多次作出规定(见中共中央200010号文件、豫组通字(1996)第51号文件、周组发200421号文件和周组文200841号文件)。最新的豫发[2008]24号文件明确规定:学员学完必修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授予党校学历,在干部任职选拔、公务员考评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同等待遇。
问:2009年的招生报名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答:我们热诚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其他有识之士到党校学习深造。2009年党校函授招生报名时间为2009年2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周口学区分别在所辖各县(市、区)党校设有函授分站,各县考生到各县市党校函授分站报名。另外,周口市委党校开通了两部热线电话:8231130,8277030,欢迎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