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周口晚报》报道,近来一些不法商家借“家电下乡”之名,向农村销售翻新废旧家电,严重损害了农民消费者的利益。目前,市工商局已经启动了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为“家电下乡”护航。
“家电下乡”政策出台以来,受到包括农民兄弟在内的社会各界的欢迎。由政府提供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补贴,其意义不仅在于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让农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民、农村的关怀,更重要的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不断蔓延的特殊时期,实施“家电下乡”,对于促进国内家电生产企业发展,扩大内需特别是农村市场需求,激活农村消费市场,实现保增长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可以说,“家电下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而就是这样一部“好经”,偏偏被一些不法商家给念歪了。他们的不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农民消费者的利益,伤害了农民兄弟的感情,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来讲,使国家的整体利益蒙受了重大损失。对于这些不法行为,一定要保持警惕,坚决打击。
在加大对翻新家电的打击力度的同时,还要引导农民提高对翻新家电的辨别能力。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对翻新家电下乡这种丑陋的行为进行曝光,让农民深刻认识翻新家电的危害,教会农民辨别翻新家电的办法,从而让翻新家电失去生存的土壤。
防止伪劣产品流入农村,是维护农民利益所需,是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所需,是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所需。不让农村成为伪劣产品的天堂,是我们肩负的共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