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琰)近日,记者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获悉: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被列入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重点。
据介绍,今年我市将全面推开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全市司法行政部门把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列入司法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切实履行法律援助管理职能。争取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财政支持和资金投入,增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在律师事务所及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点。在全市设立统一的法律援助专用咨询电话号码。充分利用律师资源,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拓展法律援助新的服务方式和领域。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扶贫困、暖民心、保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平等享受法律保护。认真做好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加强对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的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办案激励机制、办案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定期通报办案质量监督情况。将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列入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重点,认真查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和“应援不援”或在法律援助过程中不尽职尽责的行为。